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辞职法官回忆:“我与沈德咏的三次谈话......”

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法治应生 Author 黄应生

来源:法治应生;作者: 黄应生

开篇引言



昨天有关前一级大法官沈副院长的新闻大家都知道了。很多人问我看法,我当时心情还是很复杂,遂统一回复:一声叹息,不想说话。现在已经夜深了,想起了一些事,也触动了一丝心弦,就记录下来吧。这不是评论,我还没有资格评论他,只是回忆和感触详请点击文字阅读:刚刚通报!执法犯法、靠案吃案,沈德咏被双开!


一、回忆沈院长的三次谈话


不少朋友问我跟他熟不熟,我肯定是熟悉他的,但他对我有多大印象,我就不知道了。我在刑三庭和研究室工作期间,他都曾经是我的分管院长。而且巧合的是,我入职刑三庭和升职研究室时,都是他出面谈话的。今天回忆他的三次谈话。

1.2006年7月入职谈话

我记忆犹新的是,他吩咐我们务必认真办案,他承诺做好后勤工作,一定会让我们:“政治上有奔头、事业上有干头、生活上有盼头”。

2.2010年12月升职谈话

因为主要是官话套话,内容我基本上忘光了,只记得他说他退休后准备从事法学教学和文物研究工作,告诫我们也要淡泊名利地位,培养高雅的情趣爱好。

3.2016年2月泡茶聊天

他到研究室来,几个人一次泡茶,他兴趣盎然地聊到了他在上海纪委工作时做的实事,虽然时间不长,但为纪委干警们解决了不少实际困难,还选风水宝地盖起了新办公大楼,深得他们的好评。而且,他不管到哪里,都会办几件实事,为此感到心满意足。

二、我的感受


至于我对此事的感受,其实早在今年3月21日就表达过了。当天我第一时间获得消息后,就在朋友圈转发他写的《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?》一文。摘录了文中一段话:“坚持依法公正审判,防止发生冤假错案,是我们必须坚守的底线。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,宁可错放,也不可错判。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,天塌不下来,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,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,天就塌下来了。”而后写了我当时的心情:“人无完人,金无足赤。有些人我永远尊重,有些话我永远相信。”今天补充几句,留作历史记录。

1.一声叹息

由于我跟他都是工作上的接触,感觉他为人儒雅大度、谦逊随和,做事抓大放小、举重若轻,在他手下工作是比较放松、愉悦的。而且,不管在体制内还是下海后,我都没有听到他的负面消息。这次他出事,我确实很震惊,直到现在都还不太愿意相信。除了叹息,还有一点心痛,其他就不愿意想太多、说太多了。

2.一丝感悟

当时听说连他都出事了,我感到一阵寒意、内心一紧,更加感悟到从政的不易。对于位高权重之人,要靠自己慎始慎终、慎独慎微,真的不容易!要始终抵御糖衣炮弹的腐蚀拉拢、始终拒绝亲朋好友的软磨硬泡,得要有多么刚强的意志和坚硬的内心啊!如果不是钢铁造成的特殊材料,轻易别从政。就如他,如果不从政,不管做学问,还是当律师,应该也能达到较高的成就。体制内的年轻人,真的要重新思考人生,而后决定何去何从。如果留下来,就千万不要有贪心贪念,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。

3.一点教训

从政者需要汲取的教训是:越是位高权重,越要严格要求自己;当到封疆大吏时,就得更加严格要求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,最好达到“六亲不认”“无欲无求”的境界。否则,不管以前办了多少好事实事,也不管功劳再多再大,只要做错一件事、犯下一桩罪,甚至只要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管松一点、心软一点,就可能前功尽弃、功亏一篑,不得不接受党纪国法的惩处。因为根据刑法规定,功过是不能相抵的,只有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立功表现,才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


附:离职告别书摘录


根据我的诚恳请求,中央决定提前一年左右的时间,免去我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的各项职务,今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完成了法律职务免职手续,我30余年的司法工作生涯,终于可以划上句号了。

光阴似箭。从1998年底调任最高法院工作,屈指数来,已经悄然过去了20个年头。即使去掉2006年11月至2008年4月在上海工作的时间,在这个屋檐下也同大家朝夕相处了18个春秋。18年的甜酸苦辣,18年的喜怒忧乐,18年的成败得失,从今开始,就将永远地进入历史

当然,往事不会如烟,但在我的记忆中保留下来的,只有同大家合作共事的愉快,尤其是大家对我的好。此时此刻,要说一点点失落都没有,那显然是自欺欺人的说法,毕竟是壮志未酬身先老,主动选择退出,既是一种自觉,也是一种无奈;要说一点点遗憾也没有,那也是假的,虽然过去的这些年,遵循《左传》“三立”遗训,本着在其位、谋其政、负其责的原则,说了该说的话,做了该做的事,但同自己的理想和大家的期待相比,还存在较大差距,远不尽如人意;要说一点点留恋都没有,那更是不真实的。谁道光阴抛掷久?在北京东交民巷27号这所大院,前后20年,我始终如一、问心无愧,真实地做了一回自己,真实地感受到了那种累并快乐着的感觉,真实地触摸到了工作与事业的关联、理想与现实的距离、庙堂与江湖的异同。实话实说,这个过程很折磨人,但我很享受这个过程。

因此,在根本上我是欣慰和无憾的。须知,我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坚守了18年,尤其是在常务副院长的位置上坚守了创纪录的10年零2个月,这是一个难度不小、风险不低的岗位,我自认为基本上做到了立足岗位、守好本分、尽力而为,没有贪渎擅权,没有媚上欺下,没有揽功诿过。“事非经过不知难”,过往的18年,有多少的艰难时刻、多少的难言之隐、多少的进退维谷,如今我终于可以放下了、释然了、解脱了,可以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了,而且身体尚且康健、步履尚且轻盈、头脑尚且清醒,难道这不是值得庆幸的么?!

临别之际,我唯一想说的是,我们亲爱的祖国有着数千年的文明史,而实行法治只有短短的几十年时间。悠久的历史既是财富,也是包袱。实践反复证明,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,不可能是“跳跃式”“跨越式”的,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,必须立足国情、尊重规律、循序渐进,不允许犯颠覆性的错误。因此,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,中国法治和司法现代化之路还很漫长,我们这一代人,甚至未来两、三代人,注定只能是筑基者和铺路人,在推进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上,务必要坚持从实际出发,脚踏实地,务求实效,稳中求进是最明智的选择。

我们既然选择了学习法律并从事司法工作,尤其是在最高法院工作,我们就必须义无反顾地肩负起这个职业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使命。作为一名法律人,无论你走得多高、走得多远,也无论你最终走向哪里,在内心深处都应该坚守一些底线,比如道义的底线、法律的底线、良知的底线,不轻易为外界的诱惑和压力所动摇。作为一位司法工作者,尤其是作为一位法官,特别是作为最高法院的法官,我们既要尊崇有形的法律,尽忠职守,不越雷池,更要本诸良善之心,正道直行,善待自己,善待他人,以自己的一言一行,让法治的公平正义之光,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。

再见了,亲爱的同事们!离职其实于我而言并无多大的改变,我将依然生活在最高法院这个大家庭之中,只是由一名在职干部逐步变为一位老干部而已。过去的10年我一直兼任院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,我有一句不是名言的名言:我们不要轻视老干部工作,老干部的今天就是我们每一个人的明天。因此,我很高兴今后拥有老干部这个新的身份。

2018年6月22日

【延伸阅读】

1.《沈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》

2.‍《最高法院坚决肃清沈影响》‍

3.《人设崩,书下架!沈德咏落马,尴尬的人好多!!》

4.《法院系统该如何处置沈德咏的“遗产”?》

5.《作为母校,中国政法大学该如何与沈德咏“告别”?》

6.《那些正在攻读沈德咏教授的博士研究生,该何去何从?!》

7.《沈德咏和他编的书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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